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相关政策
关于推动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环综合〔2023〕45号)等要求,现将我厅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部门工作职能职责,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制定实施《2023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工作要点》。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业绿色发展等内容纳入厅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重点推进,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地方现场调研督导,督促工信部门、工业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协同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加速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坚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围绕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将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融入工业高质量发展,锚定建设“六大产业基地”,全面推进工业产业转型升级,拓展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着力构建富有贵州特色、在国家产业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实施《贵州省建设全国重要的资源精深加工基地规划(2022-2030年)》《贵州省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22-2030年)》,围绕磷、煤、铝、锰、金、重晶石、萤石等7种优势矿产资源精深加工,努力构建“1+3+5”产业格局;按照“一核两区”总体规划布局,坚持“三元”和“磷系”两条路线并重,加快培育以三元正极材料及原辅料、磷系电池材料、电解液及原辅料为代表的电池材料及原辅料产业集聚区。聚焦打造全国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持续推进“三个一批”(清理整治退出一批、就地改造提升一批、兼并重组做大一批)综合整治,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提质。
三、加快开发区提质升级。持续抓好开发区高质量发展“1+N”政策落实落细,认真做好新一轮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围绕重点投向领域,加大支持力度,有力推动各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等重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类项目纳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储备库,并获得专项债资金发行项目。统筹开展2022年度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测评并给予专项资金奖励,对重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拉动地方投资。持续开展“标准地”和混合用地改革试点工作,做好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用地保障。
四、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化工重点行业产能核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全省化工重点行业底数。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行业产能置换相关政策,完成电解铝产能转入的公示公告工作。对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进行公示公告。严格落实“四法一政策”,依据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五、有效提高工业用能效率。制定实施《贵州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钢铁、煤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工业企业能效对标,制定《贵州省主要工业产品能效对标指南(2023年)》,为工业企业提供对标标准。坚持节能监察执法、节能诊断服务“双轮驱动”,对工业企业开展节能监察,为工业企业提供节能诊断服务,帮助企业对照标准、查找短板、挖掘潜力,提升能效和节能管理水平。利用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引导鼓励企业围绕工业余热利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利用等方向开展绿色化改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力推动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六、稳步提升资源循环化利用水平。选择工业固废或再生资源集聚、产业基础良好的开发区(园区)开展省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培育创建工作,公布两批共13个省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名单,打造高效综合利用产业模式,加快构建协作配套的综合利用产业体系。对我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废轮胎、废钢铁、废旧动力电池、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规范发展。培育指导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规范生产,2023年,磷化开瑞公司、长虹鹏程公司、鑫茂新能源公司3家企业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推动成立贵州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专业委员会,服务新能源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七、全力加大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紧盯我省产业特点和环保“痛点”,积极培育综合利用骨干企业,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构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链和产业集群。认真履行省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按照“谁排渣谁治理,谁利用谁受益”原则,深入推进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安排资金支持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奖励综合利用产品生产。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思路,推动电解锰渣、赤泥综合利用技术攻关突破和产业化应用,安排资金支持三湘科技公司100万吨/年电解锰渣无害化、其亚铝业有限公司30万吨/年母液净化及赤泥资源化利用等重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缓解生态环境压力,为产业发展腾出生态空间。
八、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深入实施绿色制造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绿色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激发工业企业和园区争创绿色制造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积极培育创建绿色制造单位,2023年我省共有35家企业列入国家绿色工厂公示名单、4个园区列入国家绿色工业园区公示名单、3家企业列入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公示名单,同时创建了一批省级绿色制造单位。牵头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电动贵州”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新能源货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为全省新能源汽车及货车推广应用提供政策支持和方向指引,实施产业链招商专项行动,围绕风、光、储等新能源中上游产业补链强链,逐步打造新能源装备产业集群,提高绿色低碳产品供给能力。
九、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落实,制定《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黔工信党字〔2022〕45号),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有序推动工作。目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作为整改责任单位和验收单位的事项均按时序要求完成验收销号或阶段性整改。(贵州省工信厅)